您当前所在位置:网站首页 / 党建综合

推动养老保险机制运行 提升村干部工作积极性

发布日期:2017-08-01 14:03 信息来源: 浏览次数:19361 字体:

为加强在职村干部队伍建设,提高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,新杭镇扎实落实相关政策,做好村干部养老保险工作,切实解决他们老有所养的问题。

一、 宣传政策 营造氛围

新杭镇组织干事认真学习并贯彻落实县办[2016]61号文件《关于印发广德县村干部“四位一体”激励保障机制办法的通知》,并对在职村干部提出的问题进行解答,同时,相关政策也在网站网页、公开栏进行宣传,积极营造浓厚氛围,做到政策宣讲到位。

二、 部门联动 摸底调查

新杭镇党委副书记刘晨同志统一调度,部门联动,要求各村(社区)进行摸底调查,认真填写《2016年度在职村干部参加养老保险情况登记表》,对村干部姓名、身份证号及参保类型进行详细登记。其中登记表上的个人缴费金额栏,刘书记要求社会事业发展局相关工作人员与县人社局对接,查询新杭镇在职村干部截止到2016年底的个人缴费金额。汇总整理后,据统计,全镇18个村,截止到2016年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村干部70人,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最高缴费档次的有2人。

三、 分级补贴 落实政策

按照县“四位一体”激励保障机制相关政策,每年按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%为缴费基数,以先缴后补的方式实行财政分级补贴,其中县级财政承担40%,乡镇村共同承担30%,个人承担30%。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,按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最高缴费档次标准为基数实行财政分级补贴。

自县“三位一体”、“四位一体”等相关政策出台以来,广受拥护好评,广大在职村干部不仅购买意向浓厚,且工作积极性也得到了极大的提高。

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