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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杭镇党委“三抓” 规范村级活动场所建设

发布日期:2018-12-20 13:07 信息来源: 浏览次数:1460 字体:

为了进一步规范村级活动场所,推进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,解决村级活动场所不达标、功能不齐全等问题,新杭镇党委立足实际、着眼长远,“三抓” 力求为服务党员群众、促进农村发展搭建平台。

制定标准抓建设。新杭镇党委按照上级的相关要求,结合各村实际,按照“立足实际,注重实用”的原则,对于部分有明确建设要求的制定统一标准,如便民服务大厅、党员活动室等。同时在避免闲置办公用房的前提下,提倡一室多用,切实发挥活动场所功效。2017年,全镇开展“两让”“六个一”活动,在规范村级活动场所的同时,进一步发挥村级活动场所的政治引领作用。

多方筹资抓建设。建设资金短缺是困扰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的最大难题。为此,新杭镇党委采取“上级单位补助一点、乡镇政府配套一点、属地企业支持一点”的办法,大力动员社会各方力量,多渠道、多形式筹措建设资金,全力支持各村新建改建村级活动场所。

规范管理抓建设。发挥好作用是建设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的根本目的。在抓好硬件建设的同时,狠抓软件,不断完善内部配套设施,推进规范化建设。按照广德县委文件要求,进行清牌减负工程,加快了农村基层组织活动场所的制度化、规范化步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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