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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杭镇党委“三步走”,完善落实民主决策评议机制

发布日期:2018-10-08 14:16 信息来源: 浏览次数:1813 字体:

为进一步加强村级项目的民主管理,规范村级项目的民主决策,切实保障广大群众对村级事务的决策权,依法解决村民关注的热点、难点问题,促进农村健康、稳定、和谐发展,新杭镇党委三步走,完善落实民主决策评议机制。

试点先行,积累经验。2015年,新杭镇党委选取箭穿村和徐家边村试点推行村级项目决策评议机制,共有2项工程通过并投入使用。其中徐家边村通过规范的民主决策程序,硬化布袋沟沟渠900米,灌溉收益面积达到500亩,解决300余人饮水问题。箭穿村通过“自愿申报、现场勘查、公开陈述、现场评审、综合打分、社会公示”等程序,确定箭穿村民组村庄整治项目,道路硬化实现户户通,建设村民休闲广场,受益群众200余人。

以点带面,全面推行。2016年以来,新杭镇党委一直坚持以优化民主决策、抓实民主管理、强化民主监督为目标,在总结2015年徐家边村和箭穿村试点经验的基础上,在全镇全面推开建立村级项目民主决策评议机制。一方面将该项工作纳入2016、2017、2018年度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,明确该项工作的责任性;另一方面加强指导督查,每季度对村级项目民主决策机制工作进行督查,将督查结果与村干部绩效考评挂钩。

因地制宜,规范程序。在坚持依法依规,阳光操作;公平竞争,择优选择;规划先行,先急后缓和因地制宜,量力而行四大原则的基础上,从梳理确定民主决策评议项目、建立民主决策评议项目库、成立民主决策评议组织、制定村级项目民主决策评议标准四个方面着手,做好前期准备工作。在组织召开民主决策评议会议时,要严格按照相关程序要求开展工作,切实发挥好村级项目民主决策评议监督组的监督作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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