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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调整我市有关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(第39号)

发布日期:2021-09-06 15:05 信息来源: 浏览次数:2593 字体:

关于调整我市有关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

(第39号)

 

目前全国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,生产生活秩序加快恢复的态势不断巩固和拓展,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,现就我市有关疫情防控政策调整如下:

一、各餐饮单位在遵照疫情防控各项要求的前提下,有序恢复正常营业。聚会聚餐坚持“谁主办、谁负责”“谁承办、谁负责”。

二、旅行社等各类旅游经营单位要加强风险研判,坚决杜绝组织前往出现中高风险地区的省(区、市)跨省团队旅游业务,也不得从以上地区揽客来广旅游。省(区、市)内无中高风险地区后,可恢复该省(区、市)跨省团队旅游及相关旅游业务。要控制组团规模、配备防护用品、加强行前排查、遵守目的地防控措施。

三、举办集会类活动要合理控制活动规模,做好“二码”查验,无新冠疫苗接种禁忌症而未接种的人员不得参加。200人以下的会议活动,要认真落实测温、亮码、戴口罩等常态化防控措施;200人以上会议及活动,要按照“谁举办、谁负责”“谁组织、谁负责”原则,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、落实防控措施。

四、棋牌室、麻将馆等在遵照疫情防控各项要求的前提下,可有序恢复开放。各经营主体要落实防控主体责任,防止人员聚集。

五、“中秋”、国庆假期临近,广大市民朋友要尽量减少出行和旅行,降低感染和传播风险。如外出旅游,应科学规划游览路线和时长,选择近期没有病例报告的地区,就近错峰出行,遵守防控要求,避免扎堆聚集。儿童、老年人、慢性病患者、孕妇等高危人群不建议出行。

六、各乡镇、街道、管委会要落实属地监管责任,行业主管部门要落实行业监管责任,加强指导服务,加强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督查,确保公共场所安全有序开放开业。对经营主体疫情防控不力、经督促整改不到位的,有关部门将依法责令其停业整顿,并予以相应处理。

战“疫”尚未结束,切莫放松警惕,请广大市民朋友持续强化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意识,科学佩戴口罩、保持社交距离、注意个人卫生,积极主动完成新冠病毒疫苗全程接种。

广德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

2021年9月5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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