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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在全镇推行党员量化积分制和“红黄榜”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

发布日期:2017-10-03 12:20 信息来源: 浏览次数:3592 字体:

为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,进一步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工作,规范党员组织生活,引导认真履行义务,争做“四讲四有”合格党员,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,经研究,决定在全镇各党组织中推行党员量化积分制和“红黄榜”管理工作。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。

一、管理对象

党员量化积分制和“红黄榜”管理工作适用于全镇各党组织中的正式党员和预备党员。结合全镇各领域党员实际,将党员分为村(社区)、机关企事业、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三个类别,各基层党组织可根据每个类别实际情况再进行细化分类。

年老体弱不能经常参加党组织活动或长期生病生活不能自理的党员,经(总)支部党员大会讨论通过,报镇党委批准后,可不纳入党员“红黄榜”管理工作范围。

二、积分内容

党员量化积分为百分制,主要分基础项和加分项。基础项分值90分,季度汇总评分,实行扣分制,主要包括基本义务、日常表现、组织任务;加分项为志愿奉献,分值10分,半年一评分。

(一)基础项

1、基本义务(30分)。拥护党的领导,自觉遵守党的纪律,认真学习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等理论知识,学习科学、文化和业务知识,努力增强党员意识和服务本领。按时参加“三会一课”、民主评议等组织生活,自觉按时足额交纳党费。

2、日常表现(30分)。维护党的形象,履行岗位职责,敢于亮身份、树形象。积极履行公民义务,道德品质较好,遵纪守法,维护社会管理秩序。教育家庭成员,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提倡文明、健康、科学的生活方式,抵制奢侈腐化和愚昧落后的社会风气。

3、组织任务(30分)。执行党组织的决定,积极完成党组织分配的任务,支持地方、单位、企业工作和发展。

(二)加分项

4、志愿奉献(10分)。发挥先锋模范作用,密切联系服务群众,积极参与扶贫帮困等志愿服务,带头支持美丽乡村建设、社会公益和征地拆迁等工作,取得明显实绩。

各党组织可结合本单位实际,对分值设置和评分办法进行细化。

三、管理流程

党员量化积分制和“红黄榜”管理工作以党(总)支部为单位,每年两个周期:从1月1日到6月30日为一个周期、7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一个周期,按照“一月一登记、一季一汇总、半年一公榜、年终一总评”的方式进行管理。

1、每月登记。每个党(总)支部安排1名登记人员,定期记录党员参加组织生活、交纳党费、教育管理和党内奖惩等情况,作为季度汇总评分的重要依据。

2、季度汇总。每季度,党员根据基本义务、日常表现和组织任务完成情况,主动申报基础项积分。党(总)支部根据每月登记和申报情况,对党员基础项积分进行汇总,在《党员积分卡》上登记,由党组织负责人进行审核,并将党员积分情况进行反馈。

3、半年公榜。党(总)支部在每年6月底、12月底,分别召开支委会对党员志愿奉献加分项进行评分,并对党员周期积分进行汇总。在党务公开栏开辟党员“红黄榜”公示专区,对一个周期内平均得分达到和超过90分的党员上红榜,平均得分低于60分的党员上黄榜。对上红榜的党员,纳入年度优秀党员评选;对第一次上黄榜的党员,由分管领导、党组织负责人进行约谈教育,并限期整改。

4、年终总评。每年底,由党(总)支部组织召开党员大会,根据党员全年履行基本义务、日常行为表现、组织任务完成和志愿奉献情况,通报党员年度积分情况,作为民主评议党员的重要依据。对连续两次上黄榜的党员纳入年度不合格党员处置程序。

四、有关要求

1、加强领导,精心组织。各党组织要把党员量化积分制和“红黄榜”管理工作作为从严管理党员、提高党员队伍素质的重要抓手,切实加强组织领导,列入重要议事日程。要根据不同领域、不同类别、不同岗位党员的特点,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情况,制定各级党组织具体实施细则,认真抓好工作落实。

2、分类指导,统筹推进。在党员量化积分制和“红黄榜”管理工作中,要注重与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创建、党员公开承诺践诺、党员民主评议和不合格党员处置等工作有机结合,统筹安排,共同考核。要广泛听取党员和群众意见,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。

3、加大宣传,注重实效。各党组织要认真做好宣传动员,确保每名党员对 “红黄榜”管理的知晓度和熟悉度,同时注意总结、推广好的做法,通过典型引路推进工作深入开展。要强化追责,搞好公示,主动接受群众监督,对有事不报、有分不扣的,追究党组织负责人的责任。充分运用积分管理考核结果,坚持实事求是,不搞形式主义,确保取得实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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